“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动画】打开App随时能看家乡街景?此文为证,处处是坑!******
【万万没想到!App花样套路大解密①——街景地图篇】
“地图实时导航、地图免费,3秒就让你看到自己的家乡”“使用街景地图,还能看到全球各地的大街小巷”“体验VR360度全景沉浸式游览”……这类街景地图App的广告宣传,吸引了不少网友眼球。
前段时间,有权威媒体报道,有不少宣传能“随时随地看到家乡街景”的街景地图类App广告出现。然而,这类街景地图App的实际使用体验与广告宣传严重不符,存在恶意欺诈消费者的现象。
市民王先生下载了某款街景地图软件。软件的主界面提供了“家乡街景”“高清街景”“VR全景”等多个功能选项,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了推荐套餐和价格,分别是3个月38元、1年68元和终身使用98元。
王先生选择了终身使用套餐并完成支付。然而,让他失望的是,软件并没有提供其老家住所的高清街景,甚至连县城的照片都十分模糊,与广告和简介中的描述完全不符。
在多次尝试失败并联系客服退款无果后,王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当地警方调查发现,该软件提供的“高清实时街景”实际上都是网络收集来的公开免费视频或者图片,既非高清也不是实时,有的甚至直接链接到其他地图软件,涉嫌欺诈犯罪。
日前,由安天移动安全发布的《移动互联网风险应用白皮书(2021)》提到,这类街景应用主要是通过收集国内外免费的城乡道路街景、精选景区全景图等数据资源,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方式来获得盈利。
这类应用通常宣称让在外的人能看到家乡的父母、或者虚构帮助寻找走失的宠物等情景,作为应用的核心功能,利用这些人群的思乡情怀,吸引其下载安装使用。
●存在明显虚假夸大的广告推广内容,与实际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
当用户打开应用后,往往发现“免费使用”的宣传不实,使用卫星实景不仅需要开通会员,而且会员价格也不低。
不仅如此,部分街景地图类应用还用显眼的广告标识提示用户仅需每天几毛钱即可开通会员,但这类应用往往无法单独开通一天的会员,用户被要求必须一次开通数月甚至全年会员,应用却只用不易识别的字体标出实际需要支付的会员价格,用户稍不留意就可能上当。
甚至,当用户开通VIP后也没有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有的街景应用宣传中的实景街景出现虚假,实际上应用内的街景不但非实时,还出现许多地方没有对应的街景等与宣传不符的情况,严重侵害用户权益。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街景地图”,显示有600多条投诉信息,问题主要集中在 App“虚假宣传”与“退款难”等方面。
●存在非法使用第三方数字资产的侵权行为
安天移动安全有关负责人分析,从实际来看,这类应用通常是直接调用百度、高德等地图接口,甚至是盗用Google街景数据做成镜像服务,然后打包而成的应用,其根本无法实现和宣传推广广告文案相关的用户服务功能。
从应用技术实现来看,该类应用既没有技术创新性,还涉及存在非法使用第三方数字资产的侵权行为。
从行业发展来看,应用开发者设置的所谓收费服务项目条款存在霸王条款和缺乏法律约束,并且一旦通过盗用方式获得的数据资源被供应方限制引用,则应用提供的服务将被停止,最终导致付费用户遭受经济损失。
@所有人,注意 注意 注意了!!!☞☞
对于消费者遭遇的货不对板与退款问题的问题,法律专家提醒,商家明显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提供全国各城市的街景地图,更没有能力提供街景的实时街景地图,而诱导消费者去购买地图,已经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商家以一个显著的位置,以一个大号字体全年会员0.01元,诱导消费者购买,但实际上以更小的字体在不显眼的地方标明全年的会员价168元,具有明显恶意欺诈成分。
互联网界专家提醒,从资质、采集技术到成本投入,街景地图都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街景地图、卫星测绘以及本地化的街景实景拍摄,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并不是市面上每一家企业都拥有合法依规的街景采集资质,如果没有这些相关资质的保障,大家还是不要使用相关的产品和应用。(部分内容综合自法治日报、央视财经等)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制作:黎梦竹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